臺北榮民總醫院職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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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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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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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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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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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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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契約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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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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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2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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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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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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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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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奉核日起至 107 年3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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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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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1. 具備「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專業證照。
2. 國內外大學院校諮商輔導、心理,或相關系所碩士學歷畢業者。(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3. 具安寧照顧相關實務經驗優先錄用。
4. 樂觀進取、認真負責、主動積極、能與團隊合作,具高度工作熱忱。
5. 錄取後,能於半年內完成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課程及主管機關規定八十小時「安寧緩和專業人員」訓練者。
檢附資料:
2.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皆印於同一面)
3.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乙份(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4.
相關證照或工作證明文件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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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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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援社區安寧居家訪視服務及醫院安寧共同照護服務。
2.
協助社區民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完成「預立醫療決定」。
3.
提供末期病人家屬悲傷輔導服務。
4.
支援高危險悲傷遺族早期介入評估及轉介。
5.
提供末期病人全人照護靈性關懷。
6.
支援居家緩和遠距諮詢及轉介。
7. 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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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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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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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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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意報名者請將報名表e-mail至careveteran@gmail.com榮民安寧網絡計畫 收(請於主旨上說明應徵職位名稱及姓名,並於 107年3月7 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備妥相關文件(依上述規定並依序裝訂)寄或送達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民總醫院中正樓21樓北區安寧緩和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時、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面試)。
2.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考試。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
考試方式、時間、地點與錄取通知:
(1) 方式:筆試(50%)+面試(50%)。
(2) 時間:另行通知。
(3) 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中正樓21樓安寧病房會議室
(4) 錄取通知:成績核定後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正取者報到時間。
4.
通信報名連絡人:吳小姐,電話:(02)5568-1031。
※備註: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6.
甄選成績如達到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7.
本職務係運用本院專案計畫項下支付,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8.
本院契約醫事人員比照院內契約人員薪資表給薪。
9.
薪資以外之福利:
(1)
年終獎金。
(2)
就醫優待:本院員工本人享有本院之就醫優待。
(3)
工作滿半年比照契約人員規定給予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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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全省三所榮民總醫院辦理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計畫設立 ,由北區榮民安寧緩和醫療資源中心所維護,需要服務或轉介社區安寧緩和資源者,歡迎來電 北(東)區:02-2875-1031 中區:04-23592525 轉3863 南區:07-3422121轉7589
2018年2月26日 星期一
2018-02-27臺北榮民總醫院誠徵定期契約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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